新《会计法》于2024年6月28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,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。本次修订聚焦会计实务中的突出问题,强化监督与责任,主要变化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:
📌 一、监管导向与法律责任强化
明确会计工作的政治与社会责任
新增第二条要求会计工作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、决策部署,维护社会公共利益,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”,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会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和社会服务职能。
大幅提高违法处罚力度
- 一般违法行为(如不依法设账、随意变更会计方法):
- 单位罚款上限从5万元提高至100万元,个人从2万元提至50万元。
- 财务造假行为(伪造凭证、编制虚假报告等):
- 单位按违法所得倍数处罚:违法所得≥20万元的,处 1–10倍罚款;不足20万元或无所得的,处20万–200万元罚款;
- 个人罚款从5万元提至10万–200万元。
- 授意或强令造假:
- 新增处罚措施:没收违法所得、信用记录纳入、会计人员5年内禁业。
强化单位负责人与内控责任
要求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真实性负责,并将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纳入内部控制体系,明确内控的法定地位。
⚙️ 二、技术赋能与制度创新
推动会计信息化与数字化转型
新增第八条鼓励“依法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会计工作”,为电子凭证、财务共享中心、智能核算(如RPA、AI)提供法律支撑。
规范电子会计凭证与档案管理
- 要求电子凭证需具备防篡改、防重复入账功能;
- 纸质凭证电子化需建立检索关联;
- 明确会计档案电子化需符合《档案法》“四性”(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可用性、安全性)要求。
统一会计核算与报告标准
- 合并原第十条与第二十五条,明确六类经济业务必须核算(如资产、负债增减等);
- 要求向不同使用者提供的财务报告编制依据必须一致,增强信息可比性。
🏢 三、企业影响与应对策略
企业合规成本与风险上升
- 罚款额度提升20–100倍,叠加信用惩戒,显著增加违法成本;
- 需升级内控体系,将会计监督嵌入业务流程,建立舞弊报告与评价机制。
会计职业门槛与责任提升
- 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,但强调“专业能力”要求,信息化技能(如ERP、数据分析)成必备;
- 会计人员需主动学法(如《税法》《经济法》),规避操作风险。
财务数字化转型加速
- 企业需投入信息系统升级,实现业务驱动核算(如凭证自动化)、数据沉淀与稽核智能化;
- 大型集团需借力财务共享中心落实“三位一体”(业务财务、共享财务、战略财务)职能分层。
新旧处罚标准对比表
违法行为类型旧法处罚标准新法处罚标准变化幅度
一般违法行为单位:0.3-5万单位:最高100万↑20倍
(不依法设账等)个人:0.2-2万个人:最高50万↑25倍
财务造假行为单位:0.5-10万单位:最高200万或违法所得10倍↑20倍以上
(伪造凭证、编制虚假报告)个人:0.3-5万个人:最高200万↑40倍
授意、指使造假个人:0.5-5万个人:最高500万↑100倍
💎 总结
新《会计法》以“用重典、正风气”为导向,通过提高违法成本、赋能技术应用、压实内控责任,直击财务造假与信息失真痛点。企业需加快构建业财一体的数字化内控体系,财会人员则需强化合规意识与技能转型,以应对“强监管”时代下的职业挑战。